春节期间京津冀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
本报讯(记者胡智伟)记者自交管部门了解到,春节车辆为确保2023年春节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京津冀高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止危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险品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运输自2023年1月21日零时至1月27日24时,通行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
一、春节车辆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线通行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期间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二、京津冀高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外的止危其他危险货物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三、险品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运输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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